布魯氏菌病試管凝集試驗抗原
編號:VIP(S)10024
規格:
抗原 10 ml/瓶
陰、
陽性血清 l ml/瓶
主要成分與含量:
抗原主要成分為布氏菌S2株(CVCC 70502)或 S2和 A99株(CVCC 70502和 CVCC 70203),含量為與 1:1000稀釋陽性血清國家標準品出現++試管凝集反應。
性狀:
抗原為均勻懸浮液,久置后為透明清亮液體,底部有少量菌體沉淀。陽性血清和陰性血清均為疏松團塊,易與瓶壁脫離,加稀釋液后迅速溶解。
作用與用途:用于試管凝集試驗診斷布氏菌病。
用法與判定:
(1)抗原使用時作1:20稀釋,被檢血清分別作1:12.5、1:25、1:50、1:100、1:200 稀釋,同時設陰性血清和陽性血清對照。
(2)抗原和血清各加 0.5ml于試管中,置 37℃作用24小時,觀察凝集試驗結果。
(3)結果判定:牛、馬、鹿、駱駝血清 1:100(++)為陽性,1:50(++)為可疑。豬、羊、 犬 1:50(++)為陽性,1:25(++)為可疑。
對試驗結果為“可疑”的動物,應于3~4周后重新采血檢驗,仍為可疑時,判為陽性。凝集反應判定標準
++++ 菌體完全凝集和沉淀,液體100%清亮。
+++ 菌體幾乎完全凝集和沉淀,液體75%清亮。
++ 有顯著的凝集和沉淀,液體50%清亮。
+ 有清楚可見的凝集和沉淀,液體 25%清亮。
- 無凝集和沉淀,液體均勻混濁。
注意事項:
(1)不適用于粗糙型布氏桿菌感染的診斷。
(2)出現污染或有搖不散的凝塊時,不得使用。
(3)用0.5%苯酚生理鹽水稀釋,限當日用完。
(4)使用時應充分搖勻。
貯藏與有效期:
抗原在 2~8℃保存,有效期為18個月。期滿后測定效價,如符合規定,可繼續使用6個月。
陽性血清和
陰性血清在8℃以下保存,有效期為18個月。
聲明:此質控菌株、標準菌種由中檢計量:提供查詢購買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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